石林县工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答 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答 复
赵丽红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加大互联网共建工作力度,供电提前介入招商引资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经过前期与县投促局多次调研协调,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
加大互联共建工作力度,在石林县招商引资项目确立前期,供电公司能够提前介入,确保供电方案随招商方案同步。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章电力建设、第十条: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三、办理情况
(一)经与县投资促进局协商同意,从2019年开始,石林县产业发展、发展导向、发展布局要充分结合电力发展布局规划;各园区、各乡镇(街道办)招商项目策划包装、项目洽谈和项目预向基本确立前期,要充分考虑电力需求和供电方案,让电力部门参与或征询供电部门意见,实现招商引资方案和供电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出台,避免项目落地或投产电力不足的情况发生。这一工作方式将纳入年度县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和考核方案,并形成常态化。
(二)认真践行南方电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合力做好电力供应”服务宗旨,按照“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支持、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石林供电有限公司与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为用电客户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高效的服务、优质的电力资源保障。
尊敬的赵丽红代表,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电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坚信,在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下,我县经济社会将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承办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讯地址:石林县城东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人:李雄英
联系电话:67791340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