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周向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该建议的办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该建议,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办理: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即一乡(镇)一法律服务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
二是成立了石林县律师普法宣讲团,组织成员律师开展每年不少于三次的村(社区)法律宣传活动。
三是结合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和西街口镇“法律诊所”工作,全面调查研究基层法律服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与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5月10日,在长湖镇召开了“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工作推进会。目前,全县七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法律服务员的选聘工作。
四是严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要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参加法治宣传和进行法律服务的工作记录按时限提交县司法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了解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下一步工作当中,石林县司法局将充分挖掘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先进典型,利用广播电视及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广瑜 联系电话:67798708)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