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对县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对县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段明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落实专人办理,明确由局长亲自抓,副局长牵头办理,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科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狠抓落实,按时完成,给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对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石林县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二)按照统一标准在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建立了100余平米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置了五个窗口,涵盖了法制宣传、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内容;
(三)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品,接入了互联网;
(四)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职能、工作制度、办事流程、岗位监督栏及创先争优服务制度;
(五)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周边的显要位置设立了指示牌;
(六)目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已正式投入使用,正常服务办事群众。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年内将在乡镇司法所建立七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二)引进法律机器人,实现智能化、自动化自助服务。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力争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办公。
感谢您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杨玉文 联系电话:67799148)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