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普连宏、田士珍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石林县都市农庄果园建设性用地手续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很重视都市农庄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庄园的意见》(云发〔2014〕19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昆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都市农庄建设的通知》昆政办〔2016〕25号,并制定了《昆明市都市农庄建设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明确了昆明市都市农庄的组织领导、项目规划、建设标准、项目管理及相关政策,规范了农庄的审批、建设、管理等规程。
石林县人民政府也很重视以农业基础、以农民主体发展农村服务城市的都市农庄建设思路,近年来,石林县也建成了万家欢蓝莓庄园、连宏苹果庄园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造品牌化、规模化的生产业态。都市农庄不仅是休闲之所,更重要的,它是一个完整的经济实体,一个农业龙头企业,它带动了一群农业产业发展,带动一片农民增收致富,同时也让市民得到农产品数量和质量上的有效保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都市农庄生产、加工、经营、旅游观光、农事体验、休闲娱乐、运动、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功能的要求,在用地上既有农用地,也要配套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已批准的都市农庄建设规划,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工作,确保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对于可使用设施用地的,将针对性地指导都市农庄办理使用设施用地。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都市农庄用地服务工作。感谢各位代表、委员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贵林 联系电话:67796623)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