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352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35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毕福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矿山管理和生态恢复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随着我县石材业的发展,西街口镇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管理上出现了一些不足。为避免因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引发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制定相关措施,加大矿山开采秩序管理和生态恢复力度,为石林天然氧吧、生态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多次召开《矿政管理暨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矿权人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依照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充分利用降雨时节,利于树苗成活时机,督促矿权人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义务。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复垦,真正做到“边开采、边恢复、边复垦”,切实有效保护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并组织全县矿山企业法人在石林赫石工贸有限公司说枪左大理石矿点召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现场观摩会议,以规范开采和绿色矿山发展为主引的思路,树全县矿山治理建设生态示范标兵,对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的矿山企业,将在2018年年审时依规列入异常名录,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将列入黑名单。
三、下步工作方向
1.积极督促和指导矿山企业加强对矿山的环境治理和植被修复工作。
2.积极筹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现场观摩会,以滇中水泥厂石灰石矿,石林赫石工贸有限公司说枪左大理石矿作为样板,请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和指导,并要求相关矿业权人参与观摩学习后参照模式对矿山进行恢复治理。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一向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国俊 联系电话:67791740)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