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36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3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叠水村小组搬迁房资金补助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叠水村土地质灾害搬迁户共58户,按建设搬迁要求每户搬迁入住后补助10万元。2015年底,58户已全部搬迁入住,但至今只补3.7万元,还未足额补助,为避免矛盾冲突,望政府协调给予足额补助。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大叠水村位于县境最西南边,每逢汛期雨水充沛时节,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属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之一,也是我县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该村60户223人一直以来都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因工程治理难度大,受灾害威胁的居民需搬迁避让。2013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鹿阜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对大叠水村实施整村搬迁。我局按职能职责积极向省市县争取了地质灾害补助资金557万元,2015年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局从自有资金中又拨付了150万元,合计资金707万元已全额拨付到鹿阜街道办事处账户。
三、下步工作方向
积极配合板桥街道办事处做好大叠水村整村搬迁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一向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国俊 联系电话:67791740)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