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07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段丽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板桥村委会马街虎街村民住户老房子的系列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桥村委会马街村和虎街村是我县较古老的村落,现居住环境和条件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要求不相适应,安全居住也得不到保障。为全面改善民生,板桥马街村和虎街村改造建设工作的确是势在必行。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作为改造应当坚持几个原则,首先是规划先行,合理有序进行拆迁和建设,两个村要掌握的基本情况,在规划的前提下宅基地的使用应采取“迁”、“留”结合,旧村迁出一部分交回原宅基地易地安排新的宅基地,留下的村民由集体在旧村范围内调济使用宅基地,既达到旧村改造建设的目的,又不使之形成空心村和死角;其次是农民自愿,维护农民的利益,就是要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再次是要依法管理,最大化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有效保护耕地。我局将在整个过程中做好用地政策支持和宅基地用地保障工作。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做好新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用地保障工作。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贵林 联系电话:67796623)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