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80号建议的 答 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80号建议的
答 复
李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石林县清扫保洁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人民政府历年都非常重视城市建设,每年都要投入经费来维护城市环境建设。近年来,在县住建局的努力下,石林县园林绿化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卓有成效,获得了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等荣誉,县财政每年年初预算安排城市维护费1800万元,其中环境卫生维护经费2015-2017年从中分别支出447万元、400万元、416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416万元。
2016年以来,随着中央、省、市增资政策的实施,县财政支出压力增大。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改革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98号)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件精神,要确保地方各级政府工资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根据近两年我县财力情况,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上缺口近3亿元,无财力在增加其他投入。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一方面,县级无财力在增加其他专项资金投入,县级可用财力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主要安排用于“三保”支出,确保全县机构运转;另一方面,石林县城清扫保洁的面积不断扩大,还需要增加部分清扫保洁经费。今后,县财政局将通过资金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多渠道筹集等方式筹措解决,缓解财政资金压力,齐心协力做好我县城市清扫保洁工作。
三、下步工作方向
以后年度根据经济发展及县级财力情况,酌情增加对石林县清扫保洁的支持投入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67796423)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