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79号建议的 答 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79号建议的
答 复
李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石林县建成区公厕管理维护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批示精神,中央、省、市下达了公厕建设专项资金,县级财政也安排了部分资金投入建设。近两年,在县住建局的努力下,石林县公厕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有效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入厕问题。2016年至2017年上级财政共补助石林县建成区公厕建设资金776万元,县级共下达资金347.8万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6年以来,随着中央、省、市增资政策的实施,县财政支出压力增大。根据近两年我县财力情况来看,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还缺口3亿多,已无财力再安排专项的公厕管理维护资金。目前,石林县建成区内公厕已免费为广大群众开放,后续的公厕管理相关制度尚未出台。
三、下步工作方向
今后,县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县住建局研究制定我县的公厕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厕管理,通过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模式,有效节约公厕管护成本。公厕管理维护资金以后年度根据经济发展及县级财力情况酌情增加。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67796423)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