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的 答 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的
答 复
方跃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金国富故居文物保护利用二期工程项目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国富故居位于长湖镇老海宜村,是石林县文化艺术界重要历史人物的实物遗迹,具有较高的纪念价值,属石林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为抢救保护和利用好金国富故居,石林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金国富故居保护利用项目,计划投资90万元对金国富故居进行维修及环境整治、展览布展等。项目分两期建设,2016年实施一期维修工程,并完成文物本体建筑维修,支付维修资金20万元,资金从县级安排的“文艺精品奖励及文化传承交流资金”(2015年结转文产资金)中列支;二期工程由于县财政困难一直未实施。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还需投入相应经费才能完成二期工作。但是,由于我县经济结构单一,全县财政增收后劲不足,财力较为困难。且2016年以来,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而人员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刚性支出增速远远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落实“三保”支出压力较大,目前全县财力保“三保”都赤字3亿多,二期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主管部门争取上级资金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县文广体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通过资金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多渠道筹集等方式逐年筹措解决,缓解财政资金压力,齐心协力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以后年度根据经济发展及县级财力情况,进一步增加对文物保护利用的支持补助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陈艳华 联系电话:67791634)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