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76号建议的 答 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76号建议的
答 复
王向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三年行动经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林业局申报2016年生态建设三年行动村级义务植树造林项目补助资金339.03万元,经第三方实地评审确认补助资金130.6万元, 2017年财政预算已经安排,但资金没有到位。
县林业局申报2017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三年行动补助资金627.48万元,经第三方实地评审确认补助资金497.19万元,但资金没有安排。
2016年9月圭山森林公园栈道建设经政府批准立项,总投资控制在477万元以内,以财政评审为准。由于县林业局前期工作缓慢,到2017年7月完成《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登山栈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17年10月县财政完成预算评审,项目送审金额473.96万元,审定金额422.93万元,因项目一直没有启动,没有安排资金。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6年生态建设三年行动村级义务植树造林项目补助资金130.6万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已经列入2017年预算安排,但由于县财政“三保”压力较大,加上旅游门票收入大幅度减少,当年没有下达,目前,县财政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资金到位后尽快解决。
2017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三年行动补助资金497.19万元已经安排,目前资金已经下达到乡镇(街道)并已开始兑付。
圭山森林公园栈道建设经费已盘活林业局存量资金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林业工作正常开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陈琨 联系电话:67796424)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