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 答 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
答 复
毕有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当甸村委会革宜、当甸片区农开项目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毕有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当甸村委会革宜、当甸片区农开项目建设的建议》,主要是解决当甸村委会革宜、当甸片区2500亩耕地范围内现机耕路多为土路、坡路,下雨天农业机械、农用运输车等行驶困难甚至无法通行,制着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建议在革宜、当甸片区实施农开项目。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近几年,我县财政由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保”政策性增长较快,每年财政刚性支出缺口近3亿元,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解决。经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目前向上级申报立项田间基础设施修建机耕路的项目主要是县财政部门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县农业部门实施的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和县烟草公司实施的烟水综合配套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和市级竞争立项机制,项目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禁止在林地、25度以上坡耕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申报条件是计划申报的项目区符合上级项目申报立项条件,涉及项目申报的村组干部群众积极性高,村组干部能内部自行协调解决建设占地和附地作物搬迁以保证项目工程立项后的顺利实施。项目申报的程序为每年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政策出台后,县财政局按照上级项目申报政策发文通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组申报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组申报的项目初步审核后向县财政局申报,县财政局按照上级项目申报政策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项目建设内容、效益及对地方规划的影响进行梳理,符合上级项目申报政策的项目纳入县级项目库管理,由县财政局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市级评审竞争立项,市级评审通过后列入市级项目库管理,立项批复后县财政局组织实施。请毕有芳代表并提醒当甸村委会干部加强与圭山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对接,积极关注每年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其他部门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政策,县级项目申报通知印发后及时按申报政策和程序组织向项目圭山镇人民政府申报。
三、下步工作方向
加强与市财政局请示汇报,积极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和县烟草公司,及时掌握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有关部门田间基础设施项目申报立项政策情况,强化项目储备,项目符合申报政策县财政局将及时组织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市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尽早将当甸村委会革宜、当甸片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入市、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有关部门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库,项目获市级立项批复后县财政局将及时组织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娄继坤 联系电话:67796083)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