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
答 复
魏丕林、韩林华、吴石明、杨云春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五险一金”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目前我县村委会(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和生活补贴标准为:社区干部“一肩挑”的工作补贴3100元/月,社区干部正职生活补贴3000元/月,社区干部副职工作补贴2900元/月,建制村级“一肩挑”的书记主任工作补贴2100元/月,建制村级正职(书记、主任)工作补贴1800元/月,建制村级副职(副书记、副主任)工作补贴1700元/月。
昆明市二版块县区补助标准:
1. 宜良县:社区干部“一肩挑”的工作补贴3000元/月,社区干部正职生活补贴2800元/月,社区干部副职工作补贴2700元/月,建制村级“一肩挑”的书记主任工作补贴2300元/月,建制村级正职(书记、主任)工作补贴2100元/月,建制村级副职(副书记、副主任)工作补贴2000元/年;
2. 晋宁县:社区干部“一肩挑”的工作补贴3100元/月,社区干部正职生活补贴3000/月,社区干部副职工作补贴2900元/月,建制村级“一肩挑”的书记主任工作补贴2100元/月,建制村级正职(书记、主任)工作补贴1800元/月,建制村级副职(副书记、副主任)工作补贴1700元/月;
3. 富民县:社区干部“一肩挑”的工作补贴3100元/月,社区干部正职生活补贴3000元/年,社区干部副职工作补贴2900元/月,建制村级“一肩挑”的书记主任工作补贴2100元/月,建制村级正职(书记、主任)工作补贴1800元/月,建制村级副职(副书记、副主任)工作补贴1700元/年。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建议客观反映了村委会(社区)存在的实际困难,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基层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县委、县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干部待遇保障工作,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将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督促乡镇(街道)及时拨付发放。
经核实,我县已于2015年按昆明市委《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和生活补贴的方案》足额保障了村委会(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和生活补贴。经了解昆明市周边二版块县区,因财力困难,宜良、晋宁、富民三个县区也暂未将城市社区干部“五险一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近年来,由于我县财政极为困难,资金仅能保障民生基本支出,今年县财政资金缺口近3亿元,财政收支平衡极为困难。待以后财力好转再逐步安排解决相应的村委会(社区)干部“五险一金”经费保障。
三、下步工作方向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以后年度根据经济发展及县级财力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各村委会(社区)干部福利待遇的经费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武杨愿 联系电话:67791768)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