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洪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石林岔口至北大村商铺经营秩序》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岔口至北大村公路沿线本辖区管辖范围内共有商户76户,其中主要为餐饮单位和酒店住宿行业及部分百货零售和汽车修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市场监管的职能权限,具体整治如下:
1.市场主体资格的整治规范:辖区内的76户经营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无照经营情况。
2.进行产品质量的抽检,确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3.对广告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4.对餐饮食品行业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公路沿线的餐饮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对餐饮单位的持证情况,健康证、留样、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的消毒和餐厨废弃物的流向记录开展检查,截止目前,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3件。
4.对于人大代表所提到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丢乱堆垃圾的问题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已超越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三、下步工作方向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打击无照经营,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广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12315申投诉举报网络,确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李清华 联系电话:67711453)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