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李月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以老年人为主要融资对象的投融资市场秩序》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内现有投资咨询公司9户,主要采取的模式为投资咨询公司为居间人,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费,搭建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居间服务平台。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结合市场监管的职能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由县金融办牵头,组织政法委、公安、市场监管、银行监管等部门强化对投资咨询公司的日常监管。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3次执法检查,我局共立案查处2件,其中查处发布违法广告违法行为1件,罚款40900元;查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公司登记违法行为1件,罚款50000元。
2、强化日常动态监管,督促投资咨询公司不得从事非法集资,不得向老年人作虚假、夸大宣传,误导老年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检查督促投资咨询公司64户次。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不断探索投资咨询公司监管模式,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对代表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联系人:毕华 联系电话: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