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人大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19号建议的答复
岭红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贸市场品质 保障菜篮子工程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你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集贸市场基本情况
石林县农贸市场现状:证照齐全的有3个,手续不全的有8个,能保障全县人民主要菜篮子工程的农贸市场县城内主要有以下几个市场:
(一)石林县双龙集贸市场(市场登记手续不齐全主要原因:工信、消防、环保等手续不全)
市场类型:消费品综合市场;经营范围:农产品、食品、餐饮、百货、家具、农资等;年交易额:11643.5万元;开业日期:1991年11月;地址:石林县鹿阜镇阿诗玛南路;主办单位:石林县南门社区水阁居民小组;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3008万元;管理人员8人;可容经营户:固定343户(其中:有固定蔬菜摊位53个,固定鲜猪肉摊54个,固定鸡肉摊7户,鲜鱼摊13个),流动129户。
(二)石林县金彩石林商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126681274612Q)
市场类型:消费品综合市场,经营范围:农产品、食品、餐饮、百货、水果、药品等;年交易额:7011万元;开业日期:2010年6月1日;地址:石林县鹿阜镇环城西路;主办单位:石林金大兴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施绍溪;占地面积17316平方米;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443万元;管理人员20人;可容经营户:固定108户,流动60户。大约欠100个临时摊位(现实有个体工商户178户,从业人员220人)。
(三)石林县双龙服装百货市场;(市场登记手续不齐全主要原因:产权等手续不全))
市场类型:服装市场;经营范围:服装百货、水果等;年交易额:5099万元;开业日期:1991年11月;地址:石林县鹿阜镇阿诗玛南路;主办单位:石林县南门社区水阁居民小组;投资人:潘云刚: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800万元;管理人员4人;可容经营户:290余户。实有个体工商户171户、个人独资1户。从业人员700余人。
(四)石林龙园集贸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6MA6K5E5J9C)
市场类型:消费品综合市场,成立于2016年4月,营业执照注册号:530126000026899,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龙园小区一期7栋7-09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8万,占地面积40多亩。拥有独立铺面500多间,摊位100多个,停车位300多个,法定代表人:和春芳,市场管理人员10人。
(五)石林东山建筑建村市场(已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5301262500513)
市场类型:建筑建材市场,经营范围:建材、装饰产品;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现有铺面186个,有经营户60户,从业人员:220人,年交易额:5000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2月6日;地址:石林县鹿阜镇小东山。
(六)西部商贸城:(无照)
市场类型:消费型综合市场,经营范围:农产品、百货、花鸟、食品、餐饮、彩玉、花卉、珠宝加工及销售,根雕加工。年交易额5600万元,开业时间2015年6月,地址:狮山路大商家对面,主办单位:石林县西北社区西北、西环、镇觉寺三小组。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500万元,管理人员8人,经营户150家.
(七)东城区5号地以路为市市场
投资人:石林彝族自治县固体废弃物清运处置中心,法定代表人:吴兆胜,有蔬菜经营户70余户,鲜猪肉摊6个。
(八)万城阿诗玛小镇农贸市场(无照)
投资人:杨灿雄,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有蔬菜经营摊45个,鲜猪肉摊3个,
以上农贸市场分布在县城各个区域,没有合理规划,确实存在布局不合理,审批手续不全,管理混乱,经营环境和秩序不佳等问题。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布局,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及创卫标准大力开展集贸市场环境整治,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市场环境整治,结合工作职能职责,使集贸市场环境持续保持“干净、靓丽、整洁、卫生”的良好形象。就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布局问题,我局一方面通过与集贸市场主办方召开多次会议,要求集贸市场主办方履行好市场开办方的主体责任。针对督查组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就保洁力度不够,卫生脏乱差、基础设施老化、陈旧的问题通知市场主办方召开专门会议,要求主办方按要求开展相应改造提升工作。另一方面为了迎接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全面提升改善双龙集贸市场内环境,努力建成国家标准化市场。我局成立了迎接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文明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城市文明建设管理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工作协作,各分局、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开展辖区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市场开办方、经营者的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农贸市场整治措施。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管,提升农贸市场软硬件水平,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营造规范有序的购物环境。
(二)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农贸市场各项审批手续,确保合法经营;
石林县农贸市场现状:证照齐全的有3个,手续不全的有8个;存在未能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的问题主要是硬件设施不达标,如;金彩石林商场、双龙农贸市场两市场因无消防安全意见而未取得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消防设施不达标,消防部门应负责对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我局对市场主体准入实行“先照后证”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按照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民事主体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基本原则,实行“先照后证”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依照“工商总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规范,自2015年4月起全面实施“双告知”、“一承诺”登记制度。“双告知”,即:在登记过程中,书面向申请人告知所经营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同时通过“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服务”平台相关市场主体的注册信息,由各职能部门通过平台自行认领本部门主管范围内市场主体进行监管;“一承诺”,即:由申请人向登记机关书面承诺,在其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之前不得擅自开展涉及审批项目经营活动。另外、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市场主体登记程序。本着“让更多的自然人成为市场主体,让市场主体积累更多的资产、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的发展理念,按照“方便注册、合法使用”的原则,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程序。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对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进行申报,作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凭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申请登记,不再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
(三)加大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经营、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我局近年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注重实效、全面提升”的原则,深入开展全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提升,着力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打击非法经营、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等突出问题。
①以“抓脏治乱”为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内外普遍存在的占道经营、漫摊经营、商品乱堆、车辆乱停、通道不畅、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下大力实施综合整治。
②以整治交易秩序和商品(食品)质量为重点,抓好对农贸市场内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短斤少两、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突出问题, 石林县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开展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行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交易环境。局领导、分局长、所长亲自带队深入,严查辖区农贸市场的水果、蔬菜、水产品、活禽经营户“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行为,督导经营者履行责任。
二是强化技术支持,实现检查“零”疏漏。邀请计量器具专业人员配合,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存在“短斤少两”、破坏电子称等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检查。现已联系第三方机构为人口较集中的农贸市场规范化配置统一定制、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的公平秤,预计规范化配置7台,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做好12315申投诉接、转、处理工作,及时掌握举报线索,认真做好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行为诉转案工作。
③以落实市场开办责任为重点,针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滞后,重开办、轻管理,甚至只开办、不管理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市场管理软硬件水平。
④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口头宣传、发宣传册,帮助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
通过检查整治,我县农贸市场已无旧制称、杂制称现象存在,市场信誉良好。今年就此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共检查、排查经营户320户次,检查各种计量衡器105杆(台),台),校对计量器具67台(杆),教育规范经营户10户次,收缴不合格杆秤2杆。
三、下步工作方向
实践证明,市场越发展,经济总量越扩大,人民生活水平越提高,消费市场越活跃,市场监管的责任就越大,要求就越高。因此,针对石林县市场现状,围绕县政府划行归市方案中明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特建议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昆明、平安昆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建议尽快促使石林东城商贸中心投入使用,以便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二)加强与土地、环保、消防、工信沟通协调,尽快解决集贸市场主体登记问题;
(三)针双龙市场相对集中所带来的各方面压力,以及专业市场严重欠缺这一问题,建议在合适的地方选一个地址建一个粮食专业市场、一个汽车及配件交易市场、一个集马铃薯、乳制品、腐乳等土特产品交易市场。同时,尽快将农资交易市场建成投入使用。
(四)完善农贸市场法人治理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好管理职责。
完善农贸市场管理机制。督促市场经营管理方建立和完善市场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安全保卫、卫生管理、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等管理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和服务承诺制度、健康教育公示栏、农残检测公示栏等栏目、以制度管人。督促市场方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为重点,管理到位。反复强调市场方在市场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等承担相应的第一责任。并指导市场方与经营户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制。督促市场方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确保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履行好管理职责。提升农贸市场软硬件水平,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营造规范有序的购物环境。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与建设、环保、消防、卫生以及鹿阜镇人民政府积极协调沟通,除继续坚持综合治理,着眼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入手,以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为目标,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促进划行规市管理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为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这个光荣称号做出应有的贡献。
衷心感谢你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继续关注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朱彬 联系电话:0871-67796815 )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