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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807-091268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23 15:44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石市监办复〔2018〕11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3 15:44 浏览次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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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厘清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强化集贸市场监管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您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集贸市场监管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监管、计量监管、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物价监管、消防安全监管等多个方面,集贸市场的监管部门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工信商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住建部门等多家部门。多项监管内容和多家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职能职责不清晰,使得做好集贸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政府明确各部门集贸市场监管职能职责。

(一)制定方案,组建机构。

为提高我县集贸市场管理水平,促使全县集贸市场普遍达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经营有序、食品安全的要求,2018年3月2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石政办发〔2018〕6号文件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伏思良为组长,县应急办专职副主任赵志华、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李绍玉、县工信局局长王光学、县住建局局长龙志彬为副组长,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爱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石林彝族自治县集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海欧担任;建立集贸市场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统筹、协调成员单位之间职责分工。

(二)明确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的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指导思想。

(三)确定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职责。

以“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为导向,以文明创建常态化为重点,以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管为抓手,坚持稳固提升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突击整改与长效监管相结合,通过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市场开办方、经营者的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全面巩固集贸市场“创文”期间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改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购物环境,推动集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化;根据方案的责任清单,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 县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其制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及管理措施,并与市场准入制度有机衔接;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转基因食用农产品的管理。

(2) 县林业部门:加强市场内野生保护动物的巡查工作,查处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

(3)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内交易秩序监管、市场内食品安全监管、环境卫生监管、消费维权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加强对集贸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水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

(4) 县工信局:负责集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建设标准和合理规划布局网点,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指导集贸市场建设改造。

(5) 县住建局:负责市场建设监督管理、市场内垃圾房及公厕管理、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集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的整治 、集贸市场周边道路整治、引摊入市管理工作。

(6) 县爱卫办:负责开展集贸市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

(7) 县发改局:负责市场内物价监管工作,加强对集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8) 县公安局:依法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9) 消防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验收合格的市场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10) 县文明办:做好市场内各类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及粘贴标准的制定。

二是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落实辖区属地政府责任

1.建立集贸市场管理考核机制:县集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效调动市场主办方管理市场的积极性,认真履行运营管理主体责任。

2.建立完善四级市场包保责任制:(1)建立县级领导对口联系责任制。建立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乡镇(街道)集贸市场管理工作,履行工作指导、督查及包保职责,落实县级领导对口包保网格责任制;(2)建立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制。在每一个集贸市场明确市场监管、住建、农业、林业、卫计、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各1名责任人为集贸市场网格监管责任人,履行业务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3)建立辖区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应当在辖区内在每一个集贸市场明确1名班子领导作为集贸市场网格监管责任人,履行街道监管职责,落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4)建立村(居)委会属地监管责任制。各村(居)委会应当在辖区内每一个集贸市场明确1名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作为集贸市场网格监管责任人,履行基层村(居)委会监管职责,落实村(居)委会属地责任。

(二)落实行政监管部门职责

1.建立行政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2.建立集贸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集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和经营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反馈和公示工作。引导集贸市场开办者建立经营户信用评价奖惩机制,及时公示、通报经营户失信行为,推进集贸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对市场内经营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失信经营户的退出机制和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3.规范集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文本,加强指导,引导市场开办者将食品安全、商品准入、消费维权、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等内容纳入摊位租赁合同条款,并设立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终止摊位租赁的退市条款,强化经营者责任,促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和维护市场秩序。

(三)落实市场开办方职责

1.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市场开办方作为集贸市场的投资、经营、管理方,是市场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管理责任。

(1)与入场经营户在入场经营时签订文明规范协议,双方就各自权利义务达成约定。

(2)通过制定市场行业规范、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完成对市场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主要实现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维护和经营行为的规范。

(3)加强市场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对场内经营人员行为的管理。

(4)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采取人防、物防等手段,及时制止、劝离集贸市场门前及周边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行为。

(5)在集贸市场内开辟专门的非机动车停放站点,引导非机动车规范停放。

(6)市场主办方向入场购买者提出文明倡议和宣传,与广大消费者达成共识。

2.建立“十个一”卫生保洁制度。市场开办方在市场的日常管理中要做到:

(1)市场内地面每3天清洗一次。

(2)鲜肉食摊位、活禽、鲜鱼摊位、用具及排水沟每天清洗一遍,每个月月底前用清洗剂清洗一次。

(3)市场内的墙面、立面每年粉刷一次。

(4)市场内大门、棚顶、铺面、门面、卷帘门、垃圾收集间、垃圾桶(筐)厕所每周清洗一次。

(5)市场内下水道、盖板、防鼠网及阴井口每月疏通一次。

(6)对市场内的小广告、小布标、店招牌等每月集中清理整治一次。

(7)市场内电线的乱接乱搭现象、用火用燃煤每半年集中清理一次。

(8)对市场内的病媒生物、“四害”(重点是蝇、蟑螂、老鼠)每周消杀一次,设置专门的灭鼠饵投放点。

(9)对市场内的门头招牌每半年清理一次,杜绝内容不符、破损现象。

(10)每周五开展一次大扫除活动,动员所有经营户对市场及经营场所、用具、衣帽进行清洗,保持卫生整洁。

3.建立集贸市场“五要五不要”管理规范

(1)要文明、不要野蛮经营。集贸市场内经营店铺、摊位要做到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布局合理,间隔适宜,不得混杂;按《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经营,做到“鸡进笼、鱼入池、菜上台(架)、肉上案、货放柜”,场内各行各业经营秩序井然、和谐。

(2)要规范、不要杂乱。市场大门进出口通道和场内各通道、门店、摊位柜台前无乱摆放、展示和叫卖商品现象,无乱摆摊设点经营现象,无乱停乱放车辆和杂物的现象;市场各类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有专人管理,管理有序。

(3)活禽(水产)经营要专区、不要宰售混搭。家禽类经营户一律在全封闭式宰杀隔离销售区经营,必须在室内全封闭式宰杀和销售。禁止在铺挡外宰杀鱼类、禽类产品;宰杀垃圾做到自产自清,即宰即清;宰杀场地保持无污垢、残留垃圾和杂物。

(4)熟食卤味要设置隔离柜罩、不要干(湿)、生(熟)混合加工销售。市场开办方要设置统一的防蝇防尘及必须的给排水等设施设备。食品经营者需穿戴工作衣帽,持合法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健康证)经营。

(5)垃圾收纳要规范、不要随地扔弃菜叶废物。实行定位、定责、定时清扫场地和全日保洁制度,保持市场场地卫生清洁;场内每家商户、每个经营摊位(经营户)按照“五个一”的要求,统一配置一个密闭式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撮箕、一块擦布、一只蝇拍,做到店内、货台(架)、摊位保持全日整洁卫生,店前、店内、摊前、摊后垃圾、杂物做到自产自清,即产即清,无污垢、残留垃圾和杂物;市场设置统一的集中式垃圾箱,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定期维修和用药物消杀,无蝇蛆虫孽生。

三、下步工作方向

政府已牵头明确了各部门集贸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市场监管、公安、爱卫办、住建和农业部门及各市场主办方等监管部门正以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等各项创建工作为契机,紧扣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市场环境卫生、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等各项市场监管整治工作。下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分工明确、属地管理、条块同责,协调联动的集贸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确保集贸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提升集贸市场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塑造石林良好的市场秩序环境形象。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朱彬     联系电话: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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