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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807-091260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23 15:44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人大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8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石市监办复〔2018〕10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人大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8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3 15:44 浏览次数:32
字号:[ ]

朱翠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食品安全 解决监管难点的建议》第383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石林县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户1865户,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户43户,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卡经营户211户。

二、建议办理情况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6日下发(石市监〔2018〕17号)文件以规范食品安全经营行为。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我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的专项整治工作;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的案件。

二是加强痕迹材料管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注意痕迹材料收集(食品主体检查记录表、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监管照片、工作小结),每周至少向办公室和食品科报送一篇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并于 2018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同时,借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之机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目前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卫生保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明显提高,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已成习惯,正确使用防尘设施。

三、下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履行“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的监管意识;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食品主体责任,践行“食品安全无小事”诺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以“食品安全关系全社会”的主人翁精神。构建“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监管高效、全员参与”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模式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潘桥贵 电话:0871-67796815;张禄 电话: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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