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75号建议的答复
朱翠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促进合理用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药品更安全,身体更健康,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主要期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公众用得上、用得起新药好药的新需要,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这是新时代赋予药品监管部门的新使命。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抗生素生产和使用国,同时也是抗生素滥用和细菌耐药性的重灾区,抓好抗菌药物的监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辖区内现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门店91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7家,个体诊所69家,村(居)委会卫生所93个。全县药品生产企业1家通过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另一家正在申报;药品经营企业均通过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13家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通过了《昆明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严把药品经营许可准入门槛。执业药师是对药品管理法、药事管理法及医药专业知识掌握最全面的药品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因此我局要求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且注册在店,未取得注册执业药师不得开办药店。
(二)加强药店药店GSP认证及飞检工作。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在3个月内必须申请GSP认证,各开办药店必须严格按照GSP相关条款加强处方药的销售管理,执业药师不在岗时不得销售处方药。今年以来新开办药店11家,申请GSP认证的11家,接受飞行检查的6家。
(三)强化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我局要求各药店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中对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及处方药的销售管理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药店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及时抽查药店人员的培训情况,检查处方药的销售情况。
(四)加大日常监督检查,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全年检查覆盖率100%的检查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各药店的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GSP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和开架自选处方药的药店发下责令整改通知,对未按规定整改的药店进行罚款处罚。今年对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了罚款处罚。
(五)加强公众对滥用抗菌药物危害的宣传教育。我局积极参加“三下乡”、“3.15”、“6.26”、“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用药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合理安全用药》手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合理安全用药意识,今年以来个发放《合理安全用药》宣传手册1万余本。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药店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对在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强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认识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性,自觉执行相关抗菌药物销售的规定,自觉合理安全用药。
非常感谢您对药品安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桂铸喜 联系电话: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