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张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被征用后闲置土地管理情况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在环城南路等项目建设中,政府征用了一部分土地施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些土地处于闲置状态,无人管理,有人往闲置土地里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特别是环城南路三板桥大桥至炸药仓库路段,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情况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希望县土储中心等部门加大对收储土地的监管力度。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实地调研,环城南路西接规划中的环城西路,东接环城东路,因环城西路暂未建设,综合考虑之后,环城南路只建设至三板桥处,剩余路段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再行实施,县交运局将做好已征用土地的管理工作,并与属地乡镇(街道)、村委会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该未建设路段环境卫生整洁。
三、下步工作方向
张丽萍代表,衷心感谢你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县交运局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和人居环境。
(联系人:李忠全 联系电话:13708797282)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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