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的答复
彭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监督管理提高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率及合格率》第328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证老百姓“菜篮子”的计量准确,本着减轻企业负担、计量惠民的原则,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均组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县城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免费强制检定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计量器具,责令使用者将其退出摊位,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利用召开计量专项培训会暨计量监督员聘任及座谈会召集市场主办者培训,学习《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昆明市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计量知识,并把《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管理办法》分发到集市主办者手中。二是利用监督检查机会,向每一位市场经营者宣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管理办法》并告知其职责。
(二)认真履行民生计量监管职责,整治市场“短斤少两”欺诈违法行为,努力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6月8日,对石林县规模较大,商户和人流量较为集中的石林双龙集贸市场、金彩石林商城、万城市场等5个集贸市场配置安装7台公平秤。此次配置的集贸市场公平秤为统一定制,统一样式、带固定支架的电子台秤,颜色为便于消费者识别的橘红色,更方便消费者识别和使用,二是认真开展“民生计量”专项整治行对。以春节、端午节等重要节假日等为重点,开展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集贸市场、超市计量、加油站计量等专项监督检查整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缺斤短两侵害。
(三)注重诚信氛围营造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场(商场)公平秤配置与管理》(DG5301/T15—2017)规定和要求,市场(商场)主办方是公平秤设置与管理的主体,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责公平秤的管理。下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9月质量月等,加大集贸市场计量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强化相关方的主体责任和监管意识。二是切实强化责任。切实强化市场(商场)主办方的主体责任,通过培训、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公平秤配置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为长期动态有序有效推进公平秤配置与管理工作理顺关系和责任。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全面落实《昆明市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昆政办〔2018〕11号)要求,充分履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公平秤的社会效应。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创新诚信计量工作模式,以点带面,抓实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和使用单位计量管理的主体作用,提高使用单位计量法治意识,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建立计量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各项计量管理基础,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监督检查为一体的诚信计量机制,全面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二是加大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组织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管理人员学习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计量器具上加强管理,建立计量器具台账等信息,充分掌握好经营者新购置的计量器具,严格要求新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的强制检定;
三是不定期对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管理及强制检定的执行情况进行随机监督,督促市场主办方依法做好规范化配置公平秤的管理工作,形成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民市场计量环境。
四是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在市场审批、市场评比、摊位租赁等各个环节,把使用合格计量器具作为重要内容,把发生短斤少两行为作为“市场退出”的一个要件,形成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监管的合力。
五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加务实、高效地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沈碧芸 联系电话: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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