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杨金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阿乌村委会上赵公庄村、老长坡村“千亿斤”粮食立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09年起云南省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农业部门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 财政部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部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烟草部门实施烟田建设项目,水利部门实施节水灌溉项目。
项目申报条件:耕地连片面积较大,村社干部群众积极性高,有协调建设占地的能力,能保证项目立项后顺利实施。
项目申报程序:每年6—8月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内容、效益及对地方规划的影响等进行梳理,对适合建设的项目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按程序向上申报审批立项。
农业部门实施的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由省农业厅、财政厅统一安排下达项目计划,在规划区内连片进行中低产田地改造,修建机耕路、沟渠、管道、水池等设施。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中央资金只能用于工程建设,勘测设计费、工程经理费、质检费等费用由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由于上级安排给我县的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每年只有一件,2018年的项目已经立项批复,选址在西街口镇糯衣村委会。因此,您的建议农业部门目前难以立项实施,只有以后逐步解决。您可根据本村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项目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争取项目早日入库、早日立项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们会继续关注您的建议,积极协助您村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8年 6 月 25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