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陈彦辉代表:
您所提《关于西北社区西北小组、北门小组预留安置用地,虹桥小组安置用地的建议》的建议由我中心办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办通[2018]11号),经与人大代表调研、面商等形成了一致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陈彦辉代表所提建议,我县在西城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征用了西北社区居委会大量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相关部门同意给社区所属西北小组、北门小组、虹桥小组合计24亩的预留安置用地。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该预留安置用地选址在西城大道虹桥小组待客处旁,但至今未落实征地、附属物补偿等具体工作,群众反映强烈。建议尽快落实。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使《建议》办理得更贴近实际,我中心在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后,6月12日,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和西北社区相关村组干部代表座谈后认为:
1、拟选址作为社区西北小组、北门小组、虹桥小组预留安置用地位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并且,下一轮土总规调规时限最早于2020年开始,时间跨度至少还需2年。
2、目前,该选址位置的土地,属虹桥村小组农村集体承包地,农户种植了大量葡萄等农作物,如果现在就组织征收完土地,在等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规2年多的时间里,不仅要损失农户的耕种收入,并且社区还要在已完成征收的土地上,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看护和管理。而且,现在全县上下正轰轰烈烈投入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巩固提升全国园林县城、卫生县城的大环境下,要看护和维护好一个征收且需闲置2年多的土地,需要大量的资金来维持,得不偿失。
因此,现在即行征收以上预留安置用地,弊大于利。建议暂时不急于现时段征收。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土储中心将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全县村组预留安置用地的农用地征转报批、征收储备、土地供应等工作。对西北社区所属西北小组、北门小组、虹桥小组提出的24亩预留安置用地事宜,在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调规时限时,县土储中心将及时提醒鹿阜街道办事处西北社区居委会,配合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按要求做好以上预留安置用地土地调规工作,并按国家政策要求作好土地报批、土地征收和供应工作。
该“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得到了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县土地储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的土地储备及相关工作。
(联系人:周保富 范永刚 联系电话:67796979)
石林彝族自治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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