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健康体检调查统计工作 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健康体检调查统计工作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安监站:
2018年是“职业健康执法年”,为确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现将我县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园区安监站对本辖区内非煤矿山、建材、危险化学品、轻工、商贸等涉及职业病危害因数的企业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逐一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做到不漏登。
二、根据调查统计,如实填写职业健康体检统计表(附件1,填表时如果是企业自行组织体检在自行□中打√;如果是参加县统一在县统一□中打√),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统计表通过OA系统上报县安监局。
三、县安监局根据统计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联系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到我县统一集中体检。
四、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也可以提前联系或自行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
五、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体检,6月30日必须体检完毕(2017年自行组织体检的企业,根据年度体检时间节点合理安排今年的体检时间,但不含新进员工)。7月份以后县安监局将对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企业)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用人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各乡镇、园区安监站要通过这次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涉及职业病危害因数的企业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督促用人单位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检查,确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