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昆明昊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12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昆明昊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12户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昆明昊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12户企业,你企业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示2015、2016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也未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你企业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规定所指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的规定,我局拟对你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企业名单详见:
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http:/xyxx.km.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丽梅 李菊萍 联系电话:0871-67746820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