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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805-082429 主题分类: 专项经费信息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5-09 09:50
名 称: 专项经费审计信息一
文号: 关键字:

专项经费审计信息一

发布时间:2018-05-09 09:50 浏览次数: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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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村活动室建设及村内道路硬化工程

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9月4日,对石林县大可乡大龙村活动室建设及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该项工程经石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实施,计划投资143万元,计划建设内容为建设活动室1个,总建筑面积为642m2,其中厨房84m2,球场覆盖彩钢瓦558m2;村内道路硬化建设2275.5m2混凝土路面等。该项工程于2015年12月5日开工,2016年2月2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投资总额84.05万元,未超出批复投资。

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建设单位的管理,工程质量在初步验收中评定为合格。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办理了项目批复,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单位资质及相关条件符合要求,但是存在竣工资料不完善的情况,主要反映在钢筋混凝土工程无配筋图、材料进场无检验资料、隐蔽工程无相应的验收资料。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价款1.4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严格按审定的项目结算支付相应的款项,并按审计确定的投资额进行账务处理,结清债权债务;二是做好工程建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大可乡大可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及社区服务站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21日至7月10日,对大可乡大可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站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大可乡大可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站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经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建设。工程建设内容:老年人生活用房100平方米,老年人保健用房40平方米,老年人娱乐用房200平方米,新建综合服务大厅200平方米等。

项目工程于2016年1月15日开工,2016年11月18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结算金额94.12万元,未超批复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7.7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大可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加强和规范项目结算管理工作,避免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的管护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可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大可乡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大可乡小沙河村环境整治及EM菌

技术利用试点项目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21日至7月10日,对大可乡小沙河村环境整治及EM菌技术利用试点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大可乡小沙河村环境整治及EM菌技术利用试点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及环保部等文件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挖土方15023.2m³、回填土13476m³、土方弃置10435.3m³附属工程为新建垃圾房33.01m³、种植杨梅树150株; 附属增加工程为挖沟槽土方210m³、支砌挡土墙450m³等。

项目于2015年9月11日开工, 2016年5月20日完工验收。审计核定工程结算金额155.87万元,未超批复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6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大可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和规范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工作,避免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三是加强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的管护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可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大可乡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习克丈村活动室建设、石子凹村村内道路硬化

工程结算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9月4日,对石林县大可乡习克丈村活动室建设、石子凹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习克丈村活动室建设、石子凹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经石林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实施,计划投资108.36万元,计划建设内容为在习克丈村建设活动室1个,建筑面积为600m2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在石子凹村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建设2条1200米,支砌道路挡墙780m3,敷设排水管道86米等。该项工程于2016年4月18日开工,2016年5月23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投资总额79.07万元,未超出批复投资。

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建设单位的管理,工程质量在初步验收中评定为合格。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办理了项目批复,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单位资质及相关条件符合要求,但是存在竣工资料不完善的情况,主要反映在钢筋混凝土工程无配筋图、材料进场无检验资料、隐蔽工程无相应的验收资料。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价款2.9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按审定的项目结算支付相应的款项,并按审计确定的投资额进行账务处理,结清债权债务;二是做好工程建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小河新村村内道路硬化及太阳能安装工程、

水尾村道路硬化工程结算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9月4日,对石林县大可乡小河新村村内道路硬化及太阳能安装工程、水尾村道路硬化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小河新村村内道路硬化及太阳能安装工程、水尾村道路硬化工程经石林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实施,计划投资218.93万元,计划建设内容为小河新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包含村内道路硬化3条,道路挡墙,活动场所1项,球场彩钢瓦屋面900m2,砖混综合活动室317m2,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垃圾房3座60m2,公厕1座;水尾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包含硬化道路长1581米、宽3米,面积4743m2,石砌挡墙328.7m3等。

该项工程于2016年4月18日开工,2016年5月23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投资总额73.55万元,未超出批复投资。

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建设单位的管理,工程质量在初步验收中评定为合格。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办理了项目批复,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单位资质及相关条件符合要求,但是存在竣工资料不完善的情况,主要反映在钢筋混凝土工程无配筋图、材料进场无检验资料、隐蔽工程无相应的验收资料。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价款1.2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按审定的项目结算支付相应的款项,并按审计确定的投资额进行账务处理,结清债权债务。二是做好工程建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街道办事处北大村村委会大寨村文体

活动广场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23日至7月27日,对石林街道办事处北大村村委会大寨村文体活动广场建设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街道办事处北大村村委会大寨村文体活动广场建设工程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相关文件实施。建设内容:广场绿化;安装健身器材;安装太阳能路灯;广场贴大理石、铁栏杆制安、墙面贴砖、浆砌毛石挡墙、砖砌排水沟等。项目于2015年12月3日开工, 2016年1月31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投资总额100.4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执行了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项目结算多计工程价款6.4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

根据审计的情况,审计局提出了“严谨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复核相关工程结算资料,严格执行《施工合同》,避免多计工程量、综合单价组价不合理的现象”的审计建议。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街道办事处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街道办事处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街道办事处水塘铺村老年人居家养老

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23日至7月27日,对石林街道办事处水塘铺村委会水塘铺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街道办事处水塘铺村委会水塘铺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相关文件实施。建设内容:新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63.98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省级投资24万元、市级投资24万元、县级投资12万元)。项目于2015年7月18日开工, 2015年10月18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投资总额74.05万元,超出部分由村委会自筹。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执行了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但项目管理不够严谨,存在未与设计单位签订书面设计合同的情况。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项目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6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

根据审计的情况,审计局提出了“严谨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复核相关工程结算资料,严格执行《施工合同》,避免多计工程量、综合单价组价不合理的现象”的审计建议。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街道办事处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街道办事处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乐尔村村民委员会居家养老服务

中心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18日至8月7日,对乐尔村村民委员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乐尔村村民委员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建设。工程建设内容:新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400平方米,其中,生活服务用房100平方米,保健康复用房40平方米,娱乐用房200平方米,辅助用房60平方米。

项目于2015年10月16日开工,2016年7月18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结算金额55.01万元,未超批复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8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和规范项目结算管理工作,避免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三是加强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的管护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街道办事处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街道办事处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林口铺村委会科技文化室建设

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20日至8月7日,对林口铺村委会科技文化室建设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林口铺村委会科技文化室建设工程,经原鹿阜街道办事处北大村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同意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框架结构多功能科技文化活动室518.52平方米。

项目于2012年11月1日开工,2013年6月25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结算金额77.05万元,未超批复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8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和规范项目结算管理工作,避免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三是加强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的管护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街道办事处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街道办事处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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