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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802-072467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2-13 16:26
名 称: 2018年第三期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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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期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8-02-13 16:26 浏览次数: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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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大可乡南大村小学校舍安全项目建设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8月4日,对大可乡南大村小学校舍安全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实施,批复总投资额251.78万元。项目工程于2014年6月5日开工,2014年11月3日完工。项目工程审定投资额229.41万元,为批复投资总额的91.12%。截止2017年7月31日,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25.01万元,资金缺口4.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等管理制度,建设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核算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项目多计工程价款3.6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教育局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教育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路美邑中学食堂建设工程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15日至7月2日,对石林县路美邑中学食堂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路美邑中学食堂建设工程项目经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建设内容:新建食堂建筑面积1 414.49平方米,老食堂改造。工程预算投资332.68万元。新建食堂项目于2014年12月1日开工, 2015年6月26日完工验收;老食堂改造于2015年7月24日开工,2015年8月22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投资总额272.91万元,未超出预算批复。该项目截至审计时实际到位资金251.11万元,审定投资总额272.91万元,资金缺口21.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行专账管理,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设执行了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相关合同基本能按有关规定进行签订。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项目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0.6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

根据审计的情况,石林县审计局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认真复核相关工程结算资料,严格执行《施工合同》,避免多计工程量的现象;二是按照审定投资及时调账,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款项的支付。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教育局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教育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重大技术推广高原大樱桃

高产创建示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7日至7月31日,对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重大技术推广高原大樱桃高产创建示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资金和计划的通知》(昆财农〔2016〕126号)文件,下达石林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重大技术推广高原大樱桃高产创建示范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该项目高标准钢筋框架结构温室大棚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项目建设、购置及安装制冷机、科技培训和品种改良。该项目由石林县农业局主管,昆明金厘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并签订了项目实施合同。

项目补助资金实际到位50万元,截至2017年6月末项目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石林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重大技术推广高原大樱桃高产创建示范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项目补助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财务核算基本规范。但存在项目资金截至审计时还未拨付使用的情况。

    二、审计建议

根据审计的情况,石林县审计局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做好项目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确保示范项目发挥效益;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已实施完工项目,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提出建议,石林县农业局已采纳,并在工作中进行了落实整改。


石林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19日,对石林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森林公安局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公安部门管理为主),主要负责维护辖区内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林区内涉及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刑事案件预防、控制和侦破工作,预防、查处授权范围内的各种林政案件,组织落实各项治安预防措施,处置林区内各种“热点”突发事件。

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侦侦查中队3个机构,以及石林林区派出所(派出机构)。人员编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9名;辅警20名,在县公安局现有辅警人员中调剂。截止2017年6月,单位在职民警9人,辅警16人。

审计结果表明,石林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机构设置能够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实有在职人数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经对石林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财政收支情况、罚没收入情况、债务情况、固定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石林县森林公安局基本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能认真遵照执行。但审计也发现三方面的不足: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核算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三是处罚决定执行后续管理统计工作还需完备,罚没款收缴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根据审计的情况,审计局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规范财务工作,严格遵循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二是制定罚没收入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罚没款管理,做到收缴清楚,台账记录完整明晰;三是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避免账外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整改情况

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森林公安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2015年“爱心水窖”建设项目专项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审计组自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18日,对石林县2015年“爱心水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2015年计划建设25m3水窖1100个,计划投资715万元,其中,省级、市级、县级资金各165万元,农户自筹220万元。每个水窖投资为0.65万元,补助标准为0.45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农户解决。

经审计表明,实际建设完成水窖1080个,其中,鹿阜街道办事处80个,石林街道办事处100个,板桥街道办事处321个,圭山镇360个,西街口镇100个,大可乡119个。按每个0.45万元的补助标准,应补助的总金额为486万元,截至审计时,石林县水务局拨付各乡镇、街道办补助资金358.34万元,其中,拨付鹿阜街道办事处26.54万元、拨付石林街道办事处33.18万元、拨付板桥街道办事处106.51万元、拨付圭山镇119.45万元、拨付西街口镇33.18万元、拨付大可乡39.48万元。项目建设完成解决了3146人的人饮,1501亩耕地的补充灌溉。

审计结果表明,石林县2015年“爱心水窖”建设项目资金执行专账核算,财务核算手续齐全,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根据审计的情况,审计局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各乡镇、街道办应监督农户做好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管好、用好并发挥效益;二是项目相关单位应尽快协调未到位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兑付农户;三是各相关单位自查水窖工程建设档案卡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对错误和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补充;四是在今后的水窖建设中严格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水务局、各相关单位认真采纳,就水窖建设情况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石林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设施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9月12日,对石林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于2015年10月19日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农业厅和云南省水利厅联合发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投资概算930万元,涉及鹿阜街道办(月湖小流域、巴江小流域)、西街口镇(威黑水库小流域)、圭山镇(圭山小流域与甸溪河小流域)、大可乡(大可河小流域),治理岩溶面积29.8km2,治理石漠化面积18.0km2,主要建设内容和投资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30159亩(封山育林25669亩、人工造林4490亩),投资概算468.19万元;草食畜牧业发展棚圈建设2700m2、青贮窖810m3,投资概算150.09万元;水利设施工程输水管道7.86千米、蓄水池4座,投资概算234.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44万元;预备费27.09万元。

本次审计的范围为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234.19万元,建设内容是在石林县西街口镇小板田村委会糯衣上寨村、糯衣中寨村、糯衣下寨村和舍波村新建DN100和DN200输水管道,全长约7.86千米,新建100立方米蓄水池4座。项目于2016年2月16日开工建设,于2016年3月26日完工。审计核定投资总额185.04万元,未超批复概算。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建设程序基本合规。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价款18.0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石漠化工程管理局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审计建议:一是加强现场签证质量管理;二是加强工程运行管理,保证项目使用效益。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石漠化工程管理局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石漠化工程管理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

项目建设工程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8月30日,对石林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97.39万元,项目的建设主要是解决鹿阜街道办事处、大可乡、圭山镇、长湖镇和西街口镇20个村委会31个村小组共1326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该工程于2015年4月20日开工,2015年8月10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决算投资额664.40万元,未超概算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837.44万元,资金结余173.0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经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单位资质及相关条件符合要求,并签定施工合同。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但是还存在竣工资料不完备,竣工图中管材安装的长度尺寸标注不全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4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水务局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按照审定投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款项的支付;二是完善竣工资料,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管材采购、领用、实施过程跟踪管理。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水务局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水务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叠水发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对石林县叠水发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叠水发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经昆明市水务局批复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一级电站更换两台250kw水轮机发电机组及电站电气改造、主副厂房改造和调速器更换等,二级电站更换三台630kw水轮机发电机组,电站电气改造等,对增容后机组调速器的选型设计等。总投资为915.09万元。

工程于2014年2月10日开工建设,于2015年3月18日完工验收。该项目审定投资总额为799.77万元,未超批复概算,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87.50万元,资金缺口115.2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价款4.6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水务局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三条审计建议:一是加强竣工资料的整理,完善竣工图;二是加强项目前期设计深度管理及评审质量管理,避免因投标单位不合理造成资金缺失,避免设计变更太大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三是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在以后工程中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和步骤。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水务局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水务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专项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8日,对石林县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是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圭山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宣传森林公园旅游资源,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开发利用,依法对圭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等工作。

石林县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分为两部分核算,其中,人员经费并入石林县林业局财务核算,专项资金及固定资产单独核算。

截至2017年6月30日,石林县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编制7人,实有7人。单位机构设置和实有人员数在编制核定范围内。

石林县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专项资金收入182.85万元,专项资金支出101.62万元,专项资金收支余额81.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专项资金的管理基本能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但是存在部分支出单据不齐全以及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的情况。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根据审计的情况,审计局提出了“加强内部财务控制,规范财务核算管理,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单位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和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审计建议。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认真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桃园湖园林绿化博览园景观工程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24日至8月16日,对石林桃园湖园林绿化博览园景观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林桃园湖二期,东至桃园水乡4号路,南至桃园水乡二期开发项目,西至桃园湖公园一期工程景观桥,北至大坝村。建设内容主要为:景观亭等建筑1700平方米,道路广场16705平方米,木栈道973平方米,生态型停车场5646平方米,绿化面积166035平方米及人工湖、木平台、景墙、主景观雕塑、景观小品等配套设施。工程于2014年2月8日开工,2015年6月25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投资总额6601.18万元(含491.89万元未实施工程)。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设执行了公开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等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但项目管理不够严谨,竣工资料不够完整,无项目设计、地勘合同、招标备案等相关资料。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项目多计工程量多计工程价款221.1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认真复核相关工程结算资料,严格执行《施工合同》,避免多计工程量的现象;二是认真收集整理项目归档资料;三是本项目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石凳、水面石墩、彩虹桥面有人为破坏,应加强管护工作,尽快整改修复,确保项目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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