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石林彝族自治县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相关说明及附表。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昌乐路2号(县行政中心对面),邮编:652200,电话:0871-67796815)
一、概 述
2017年,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石林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组织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年内,主要负责人专门听取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通过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县电视台、局公告栏、局办公楼显示屏、宣传单(册)、微信、微博、电话、短信等多种途径,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由拟稿人提出公开属性后,依次经部门负责人、局政策法规科、局保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能公开发布。
(三)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目前石林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设立“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官方微博及“石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并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及时更新信息,做好舆论处置工作。
(四)严格信息公开属性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审查过程严格执行部门负责人、局政策法规科、局保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由专人负责发布。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事项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工商登记、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57条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02条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条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件;通过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动态、法律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74条;在石林县市场监管局政务微博公开工作动态信息99条。全县20153户经营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通过了年报公示;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相关要求,梳理162大类419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16853户,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531人,检查各类经营户1981户,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开公示。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填写《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政府信息为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对公民、法人及任何组织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结合群众需求,把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确保信息公开实效性,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七、其他
(一)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网站(网址:www.shilin.gov.cn)下载。
(三)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昌乐路2号(县行政中心对面),邮编:652200,电话: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