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编制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相关说明及附表。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奇兴街24号,邮编:652202,电话:0871-67741372,电子邮箱:dkdzb67741372@163.com)
一、概 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大可乡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依法、及时公开发布各类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主动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我乡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做好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作为政务公开的具体承办人员,做好大可乡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抓实重点,完成工作目标。2017年,大可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展现工作情况、传达最新政策。按照县政府办统一安排部署,建立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并严格依照运行。认真做好各类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网公开公布,依法全文公开《石林“大可枇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1号、2号、3号及听证会报告。
(三)规范管理,提高公开水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及时、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材料,按要求参加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及其他活动。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大可乡编制、公布、更新了《大可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大可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按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二是根据《条例》规定,做到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单位实际和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公众所需资料的查阅,切实方便群众,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三是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四是利用单位文件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公布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布单位信息。五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12月31日,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大可乡定期对近期工作、政策、措施进行公开,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8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填写《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政府信息为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对公民、法人及任何组织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公开”和“保密”在具体实践中难以界定,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属性的确定标准还不够统一。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检查、通报、考评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二是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查找和分析,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总之,我乡将进一步贯彻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出新的贡献。
七、相关说明
(一)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奇兴街24号,邮编:652202,电话:0871-67741372,电子邮箱:dkdzb67741372@163.com)
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