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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711-054213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1-08 17:36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开展2017年第六期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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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开展2017年第六期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8 17:36 浏览次数: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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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6月8日,对石林县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度各项收入合计199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3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9004万元,其他资金调入106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87万元,置换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236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003万元。各项支出合计19799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972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6580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3082万元,置换政府一般债券支出3236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001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度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29097万元,其中,地方基金预算收入9333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49万元,置换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12490万元,调入资金308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4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28708万元,其中,地方基金预算支出1245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765万元,置换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12490万元,调出资金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89万元。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 2016年其他财政资金收入合计48175.37万元,其中,旅游发展资金37651.95万元,融资借款资金10523.42万元;支出合计61356.01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改扩建、水利建设、教育和贷款本息等项目支出);当年收支相抵余额为-13180.64万元,上年底余额-28465.88万元,2016年末累计余额为-41646.52万元。

2. 借入款:截至2016年12月末余额为109350万元(石林管理局15850万元,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6500万元,代管预算单位专户67000万元)。

3. 借出款:截至2016年12月末余额为72636.18万元(石林管理局26282万元,石林台创委6960.64万元,县工管会35416.58万元,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700万元,其他单位1276.96万元)。

审计表明,2016年,石林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支出管理,在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二、 审计建议

根据审计的情况,审计局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各项应缴财政收入,当年度应及时解缴入库,确保年度财政预算收支的完整;二是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的动态监管,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 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财政局已采纳,并在工作中进行了整改落实。


石林县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17日至6月2日,对石林县2016年度至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根据昆财预〔2016〕37号、昆财预〔2016〕60号、昆财预〔2016〕97号、昆财预〔2016〕169号文件,2016年昆明市下达石林县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14485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2365万元,专项债券112490万元。

2016年石林县财政局拨付项目建设置换资金144855万元,涉及项目35个。经延伸审计,截至审计时,项目建设单位置换债券资金已全部用于项目支出,无余额。

审计结果表明,石林县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按规定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规模在县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债券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预算安排程序合规,未发现人为预留债券资金问题。债券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未发现用于经常性支出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支出的情况。县财政已按照预算安排的项目拨付资金,未发现人为滞留欠拨、调剂他用的问题。

经延伸审计用款单位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债券资金收入、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二、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根据审计的情况,石林县审计局提出了“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到位债券资金及时拨付,严格按照资金下达的用途进行管理使用,并对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做好后续监督管理”的建议。

三、 整改情况

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财政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2016年教育经费投入、拨付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6月9日,对石林县2016年教育经费投入、拨付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石林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68所,其中:幼儿园92所,小学68所(含完小16所,教学点52所),初中5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共41643人,教职工3131人,其中,专任教师2790人。

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拨款52016万元,比2015年的46044万元增加12.97%,2016年财政经常性收入为48376万元,比2015年48413万元减少0.08%,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3.05个百分点。

审计表明,石林县财政对教育经费预算投入,教育附加征收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金计提教育资金和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等按国家相关教育政策规定执行;在预算安排时教育经费优先保证,教师工资优先发放,教育支出优先增长,做到了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促进了石林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以及教职工工资稳步增长,建立了家庭贫困学生的长效救助机制,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得到逐步完善。教育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

二、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根据审计的情况,石林县审计局提出了“加强教育经费的支出管理,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 整改情况

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财政局、教育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2016年鹿阜街道办事处平地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0日,对2016年鹿阜街道办事处平地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宏图村委会、三板桥村委会,经昆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石林县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昆农综办〔2016〕20号)和《关于2016年石林县平地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昆农综办〔2016〕71号)批准实施,批复概算总投资为420万元。

该工程于2017年2月4日开工,2017年5月31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决算投资总额442.13万元,超出概算投资22.13万元。该项目截至审计时实际到位资金420万元,审定投资总额442.13万元,资金缺口22.1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了项目区的灌溉条件,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为促进项目区群众增产增收创造了条件。

通过石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管理,工程质量在初步验收中评定为合格。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能够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程款项支付审批符合规定,资金使用合规,但报审结算中存在新增项目报审综合单价偏高的情况。

二、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84万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严格按审定的项目决算支付相应的款项,并按审计确定的投资额进行账务处理,结清债权债务;二是做好项目移交工作,指导项目区接收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工程管护制度。

四、 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2016年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0日,对2016年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石林县西街口镇,涉及西街口村委会、威黑村委会。经昆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石林县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昆农综办〔2016〕20号)和《关于2016年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昆农综办〔2016〕72号)批准建设,批复概算总投资为900万元。

该工程于2017年1月24日开工,2017年5月16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决算投资总额795.95万元,未超出批复预算投资。该项目截至审计时实际到位资金900万元,审定投资总额795.95万元,资金结余104.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了项目区的灌溉条件,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为促进项目区群众增产增收创造了条件。

通过石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管理,工程质量在初步验收中评定为合格。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能够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程款项支付审批符合规定,资金使用合规,但报审结算中存在新增项目报审综合单价偏高的情况。

二、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15万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严格按审定的项目决算支付相应的款项,并按审计确定的投资额进行账务处理,结清债权债务;二是做好项目移交工作,指导项目区接收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工程管护制度。

四、 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大可河治理工程南大村段建设工程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5月3日,对石林县大可河治理工程南大村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石林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地点位于石林县大可乡南大村村委会,建设内容为完成河道治理360米,批复总投资88.1万元,工程于2016年3月2日开工,2016年5月30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决算投资额88.09万元,未超概算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2万元,资金缺口16.09万元(含未到位资金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能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程款项支付审批程序符合规定,资金使用基本合规。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量,项目编制拦标价漏项的问题。

二、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万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按照审定投资及时调整账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款项的支付;二是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量的审核,对隐蔽工程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加强对拦标价的复查与管理,避免在编制拦标价时出现重复、漏项等事情的发生。

四、 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大可乡结胜村委会结胜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对大可乡结胜村委会结胜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95.67万元,其中,一期计划投资63.08万元,二期计划投资32.59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新建结胜村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为642.23m2,二期对已建好的结胜村老年活动中心进行装修续建(含楼地面、墙面、天棚)等。该工程一期于2015年5月1日开工,2015年10月15日完工;二期于2016年7月1日开工,2016年8月10日完工。审计核定工程决算投资额71.11万元,未超概算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5万元,资金结余3.8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经过公开招标、再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单位资质及相关条件符合要求,并签定施工合同。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但是还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量、送审资料提供不完整的问题(如不能及时提供工程结算电子版文件等资料)。

二、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90万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并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量的审核,对隐蔽工程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项目完成后,尽快整理项目资料(纸质版、电子版资料)并立卷归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在以后工程中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和步骤。

四、 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方结算。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大可乡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2016年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5月22日,对石林县2016年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经审计,2016年度石林县地方税务局实际组织征收入库收入总计46450.52万元,比2015年减少998.66万元,减少比率2.15%。其中,税收收入44355.34万元,非税收入2095.18万元。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初下达石林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收入任务目标54060万元,当年完成45503.88万元,完成任务数的84.17%;石林县人民政府2016年初下达石林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收入任务目标38856万元,当年完成39849.67万元,财政更库后为38452.06万元,完成任务数的98.96%。

二、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部分征税基础信息维护错误。

(二)部分税款的所属期为2012年,纳税户缴纳税款期限跨度较长,税款清收、催缴力度不够等。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石林县地方税务局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加强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审计情况,向石林县地方税务局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征收力度,对时间跨度较长的逾期税款,应采取措施积极催缴;二是检查各税种征管相关信息适用情况,填报有误的即时更正;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纳税征收资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时足额征收税款。

四、 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地方税务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所提建议,石林县地方税务局积极采纳,在下一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发改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对石林县发改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石林县发改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石林县粮食局牌子。主要职责是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备案工作,落实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支撑;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管理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分析、预警和总结;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单位财务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收支由财务室进行统一核算,支出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

石林县财政局批复石林县发改局2016年初预算340.89万元,年度实际决算数为425.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5万元。

2015年项目资金结余1248.31万元,2016年财政拨入1089.57万元,支出724.82万元,2016年末累计结余1613.07万元。

2016年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收入共计3084.69万元,借出经费余额2155.66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7.7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审计表明,单位机构设置能按相关文件执行,实有人员在编制控制范围内,相关支出符合财政支出标准。单位基本能按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批复执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清楚,使用合规。但存在库存现金金额过大的情况。

二、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根据审计情况,石林县审计局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加强单位现金管理;二是加强债权债务清核管理。

三、 整改情况

对审计所提建设,石林县发改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县扶贫系统2016年度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3月10日至4月28日,按照《全省扶贫系统2016年预算执行 “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一)财务收支情况

石林县扶贫办2016年财政补助收入共计135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8万元,项目支出1293.67万元;经费支出108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8万元,项目支出1024.77万元。上期结转820.59万元,本期累计结转(项目)1089.49万元。

(二)业务管理情况

2016年石林县人民政府批复县级扶贫专项投资2944.4万元,用于3个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4个有省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村建设,共涉及产业发展、农村危房改造搬迁、村级道路畅通、农村公共活动场所等14个方面的项目建设。石林县扶贫办严格按《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规定对项目的选择、规划、实施、监督、验收、建后管理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部门存量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底,石林县扶贫办结转2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182.95万元。截至审计时,石林县扶贫办已交回县级财政统筹182.95万元。

(四)部门“放管服”情况

石林县扶贫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扶贫资源优化配置、精准投向。不存在设立服务项目违规收费、自行设定行业准入条件等情况。

(五)整村推进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石林县2016年共实施了7个行政村、41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3个、有省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村4个,涉及全县5个乡、镇(街道办),直接受益群众16934人(包含贫困人口1843人)。2016年整村推进共投入2649.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5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054.50万元。已完成基础设施投入557.84万元。本次审计实地查看了大可乡水尾村委会大龙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圭山镇尾乍黑村委会尾乍黑村文体休闲娱乐中心等6个项目,计划投资511.70万元。截至本次审计时,5个项目已完工验收,1个项目完工待验收。

(六)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情况

石林县是一个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属于昆明市的扶贫开发非重点县,承担着分散零星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已建立起县级资金统筹整合机构,脱贫攻坚工作由石林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合和组织协调。尚未出台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及县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

(七)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使用情况

石林县2016年计划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实际完成金融脱贫贷款规模为1032.10万元,投放使用1032.10万元,均为到户贷款,支付贷款利息24.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石林县扶贫办扶贫项目立项、审批、评审、项目库的建立等程序符合扶贫开发和有关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扶贫政策及惠民政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合同制建设,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公告公示制、竣工验收等制度措施。为简化工作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做到建管并重,让项目长期发挥效益,石林县先后制定了《石林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石林县扶贫到户贷款实施细则》《石林县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 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情况,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创新扶贫方式,丰富金融扶贫形式和产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扩宽精准对接产业扶贫需求,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做大做强,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和效益最大化;三是按省市要求出台石林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及管理办法。  

三、 整改情况

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扶贫办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


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7年5月4日至6月9日,对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批复及执行情况

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度石林工管会可用预算总额为1555.57万元(本年度收入预算982.57万元,上年度项目预算结转和结余57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254.57万元,为 2016年度可用预算的80.65%,其中,年度基本预算支出282.5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项目预算支出972万元,为全年可用项目预算总额1273万元的76.3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01万元。

(二)旅游资金及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1. 旅游资金收支情况:2016年旅游资金收入总计141.86万元,支出141.86万元,年末无结余。

2. 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2623.86万元,当年项目收入3.7万元,2016年度项目支出总计723.56万元,年末项目结转结余190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度石林工管会三公经费支出38.47万元,其中,全年公务接待支出25.62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5万元,无新购置公务用车事项,无因公出国出境事项。

审计结果表明,石林工管会预算编制、上报批复及预算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并能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旅游资金及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审计中发现石林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个别车辆运行费用从石林工管会报销。石林工管会在重大资金借贷、个别建设项目推进以及公务用车车辆资产和运行费用的管理上还有待规范。

二、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根据审计情况,审计局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规范财政资金借贷业务的审批手续;二是清理单位资产,将产权归属于石林工管会的资产登记入账,严格公务用车及车辆运行费用的开支;三是加大2014年公租房建设项目的推进力度。

三、 整改情况

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工管理会认真采纳并落实整改。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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