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
我县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
近日,石林彝族自治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了石林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七个重点学习内容,提出相关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七五”普法期间,我县国家工作人员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依法用权。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意见》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依法治县工作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单位创建考核指标。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