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合一确权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石林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合一确权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2017年10月26日,《石林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合一确权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石林县人民政府同意并转发正式实施。《实施方案》的确立,对石林县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房屋现状与登记矛盾导致农房登记难和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起到具体的指导作用;标志着石林县涉及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的不动产登记将展开一个历史性的新纪元,为将来农村的经济发展做良好的铺垫和开端。
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石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一年来办理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构筑物、建筑物的统一登记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梳理、优化流程,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的试点工作,并结合涉农登记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拟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实施,将实现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深化农村房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及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来源、位置、界线、面积和建设规模,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可以为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宅基地复垦整理、集体土地依法流转以及集体土地资产向资本转化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基础保障,从而为保障农村房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其次,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重要保证。通过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可以全面准确地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布局、规模,有利于形成“产权明晰、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体制,有利于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
第三,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农民与宅基地房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依法确认土地房屋权属及其范围,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不动产物权意识,确认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土地房屋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积极性。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