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已开始。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及续缴保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缴费标准。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180元;
二、 参保办理时间。参保办理期从2017年9月1日到 2018年2月22日,每月办理期为1日至25日。
三、 办理方式。你可以通过下载昆明人社通手机APP及时为自己和他人续缴保费。也可以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属村(社区)居委会或村小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参保人员不能使用手机APP来缴费,需通过村(社区)居委会或村小组进行登记,再报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录入系统。办理时本县户籍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非本县户籍成年人还需提交《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非本县户籍未成年人由其家人代办,需提供其父亲或母亲的《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
其中,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对城镇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夫妇(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的,女方满49周岁以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四级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参保以民政、卫计、残联、扶贫办提供的名单为准,由县医保中心统一办理。特殊人群参保居民请按人员类型与民政、卫计、残联、扶贫办各级部门经办人员联系核对个人信息,以免信息错误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尊敬的广大居民,为了您在2018年能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请及时办理参保。参保咨询电话:0871-67746509、67796163。
特此通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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