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235号建议的答复
A类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文件
石司办复〔2017〕9号 签发人:娄林华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235号建议的答复
付建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林风景区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该建议的办理。
二、 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您所提建议,我局从以下步骤办理:
(一)对我县依法治县、依法治旅进行调研。今年我县人民法院在石林风景区游客中心内设立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巡回法庭”,为更好向400多万游客提供法律服务,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因此在石林风景区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具有重要意义。
(二)积极组织申报审批:根据景区发展形势,结合陈韦伶律师个人申办云南薄法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我局于2016年9月开始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的申报工作。
(三)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市局、省厅审核、审批。该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月9日最终获省司法厅批准,并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南薄法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3月19日挂牌,正式开始办理法律服务业务。
三、 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高我县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及律师队伍素质,继续加强我县律师的管理、规范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肖添译 联系电话:67799148)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7年8月2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