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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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文件
石司办复〔2017〕8号 签发人:娄林华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周向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与县政法委依法治县办共同商议,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该建议的办理。
二、 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该建议,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办理:
一是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积极从省司法厅争取到了专项补助资金20万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设,目前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正在有序进行之中,预计8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9月初正式投入使用。
二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7月底,昆明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我们正在拟定本县的实施意见,预计9月初出台石林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三是为加强县法治副校长管理工作, 6月29日,召开了“石林彝族自治县2017年法治副校长培训会”,全县中小学主管学校安全、法治教育的副校长和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共39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何勇强进行了专题授课,县教育局督导办主任到会作指导,重点对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强调,会后下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法治副校长2017年工作手册”,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跟踪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是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我们利用2016年创建的市级法治主题公园观摩点(县双龙广场),制定了2016年宣传计划,结合“3.15”,“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分别安排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禁毒办,县司法局进行4期宣传内容的更换,目前已完成了3期内容更新。
三、 下步工作方向
有计划的面向全县所有学校及青少年开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时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发挥市级法治主题公园观摩点(县双龙广场)的宣传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每年年初制定宣传计划,每个季度安排更换一期内容的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廖 磊 联系电话:67799053)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7年8月2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