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1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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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文件
石司办复〔2017〕7号 签发人:娄林华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13号提案的答复
李何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新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非常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该提案的办理。
二、 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该提案,目前我局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成了项目选址。5月2日,我局主要领导就选址事宜与县教育主要领导进行商榷,并到鹿阜中学进行了实地踏勘,通过与校方协商,综合考虑后决定把我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落在鹿阜中学。
二是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整个建设方案由县教育局和司法局共同审定后,由学校组织实施,7月10日完成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7月15日签订施工合同。
三是组织项目工程施工。目前为止,主体工程已接近尾声,预计8月15日完成主体施工, 9月初正式投入使用。
三、 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功能,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使他们以自觉行动参与到法治社会建设中来。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廖磊 联系电话:67799053)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7年8月2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