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9号 提案的答复
龙志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城建成区城市维护经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人民政府历年都非常重视城市建设,每年都要投入经费来维护城市环境建设。近年来,在县住建局的努力下,石林县园林绿化维护、环境卫生维护、市政设施维护、路灯维护及电费、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卓有成效,安排的城市维护经费也在逐年增加,2015年--2017年分别安排1600万元、1600万元、1800万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6年以来,随着中央、省、市增资政策的实施,县财政支出压力增大。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改革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98号)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件精神,要全面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实现县级政府财力与保障责任相匹配,要确保地方各级政府工资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根据近两年我县财力情况,只能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主管部门争取上级资金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县住建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通过资金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多渠道筹集等方式筹措解决,缓解财政资金压力,齐心协力做好我县城市环境维护工作。以后年度根据经济发展及县级财力情况,进一步增加对城乡环境维护经费的支持补助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67796423)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