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对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陈树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精神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行动行为等心理活动会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行动行为,对本人及社会均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我县居民人口25.1万人,精神残疾持证人员947人,其中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157名。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监控监测范围。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多年来,县人民政府比较关心精神病人的疾病防治工作,对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提供800元的药物补助,对住院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给予4000元的住院补助,2016年财政共投入精神病防治经费26.1万元。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工作,市政府要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给予“以奖代补”经费补助。我县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157名,经测算2016年应补助以奖代补经费15.7万元,市级已下达补助资金3.14万元,还需资金12.56万元,县财政已提出经费安排建议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已下达经费预算指标(指标文号:县财预字2017年80号旅游资金),可拨付使用资金。
三、下步工作方向
1.加大宣传力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潜在的危害不可估量,宣传和防范尤其重要,宣传工作不可忽视。
2.建立精神病人档案,做好精神障碍疾病防治工作,建立精神病人档案,做好统计、核实及监护相关工作。
3.落实监护人责任,对精神病人的监护落实到人,监护人履行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管好精神病人的生养治疗各项工作。
4.关爱精神病人,各界人士要关心、关爱、尊重精神病人,对精神病人不歧视、不偏见、不打骂,努力营造和谐的生活氛围,帮助精神病人早日康复。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李绍莲 联系电话:67791766)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