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赵钰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兑现石林县工业和商贸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5月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石林县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了鼓励企业扩销促产、培育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奖补政策措施(含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建议及时落实奖补专项资金并兑现到企业,帮助企业更好发展。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支持我县工业和商贸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视,每年都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企业的发展。2017年,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企业稳增长工作,在县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了225万元企业扶持资金,其中:安排科技扶持资金48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县级配套资金90万元、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县级配套资金87万元。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出台的经济稳增长政策, 重点落实好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和商贸企业扩销奖励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我县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配合主管部门向省市推荐、申报项目,支持企业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鼓励我县企业实施技改、新产品推广应用等项目,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人:马培明 联系电话:67796266)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