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街道办事处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87号建议的答复
B类
板街复〔2017〕9号 签发:秦卫强
板桥街道办事处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87号
建议的答复
李菊红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提的关于请求解决龙潭村委会太阳能路灯的安装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潭村委会共有6个自然村,居民 924户3232人,村内道路约3000米长,目前没有安装照明路灯,需要解决。
二、办理情况
1.板桥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接到承办任务后积极联系村组,实地进行查看,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商讨解决办法,做好资金预算,村内道路约3000米长,按20米间隔距离需要安装路灯150盏,中等价位每盏6000元,约需资金90万元。
2.该项目没有列入2017年规划建设项目,已没有建设资金渠道,只能列入2018年建设项目申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慈门村已列入2017年省级规划示范村,目前已完成项目规划申报工作,正在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建设项目批准、资金到位后就可以组织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做好代表解释工作,争取上级资金帮助支持。
衷心感谢你多年来对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建议,做好街道规划建设服务工作。
联系人:李双洪 联系电话:67742384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