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 县第十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A类
石卫计办复〔2017〕14号 签发:洪敏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对县第十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
答 复
黄兴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及院长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7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班子长期未聘用调整,班子配备不全,院长人选不明确,无法落实法人治理要求,干部职工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乡村医生聘用无法正常开展,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受影响。除圭山镇卫生院、西街口镇卫生院和鹿阜卫生院班子配备齐全外,其余卫生院均不全;院长权利约束不够,绩效考核不实,存在队伍管理松懈,有潜在隐患。大可、板桥、长湖、石林均为院长,由副院长主持工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及院长管理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洪敏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洪敏局长作为你所提提案办理的责任领导,具体负责办理工作。根据你所提的建议,结合卫生计生改革和卫生院工作实际,先后对7个乡镇(街道)卫生院进行了两轮调研,按照公开竞聘的原则,3月份出台了《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施方案;4月28日组织完成了新一轮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公开竞演答辩;于5月11对7个乡镇(街道)卫生院长进行了聘任;后采取院长提名,组织考察的方式,于6月1日对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副院长的选拔任用;于6月27日组织乡镇卫生院新旧领导班子成员参观了县委党校和县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并进行了廉政教育,签署了廉政承诺书。
三、下步工作方向
按照县医改工作的推进,将建立乡镇(街道)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院长进行严格考核管理;制定《石林县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乡镇(街道)卫生院业务能力的提升;制定《石林县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解决乡村医生长期无法聘用和出入口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和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67796697)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