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县第十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
B类
石卫计办复〔2017〕13号 签发:洪敏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县第十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
答 复
黄兴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外出待孕人群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发生,2010年开始,国家逐步在全国各县级计生服务站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免费服务对象为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城乡居民夫妇,也包括非户籍人员。工作职责为村计生宣传员负责宣传动员和孕情随访,县妇计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服务。近年来,石林县卫生部门加强了婚前医学检查,这也是孕前优生的一项具体措施,计生部门也开展了婚前优生知识培训及孕前优生检查,为防止出生缺陷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全县结婚登记4720人,免费婚检4136人,婚检率为87.63%。近年来,特别是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健康及优生知识的宣传,广大已婚夫妇提高了优生意识,特别是加强了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落实了对外流户籍孕妇进行规范的早孕建册与检查措施,做到了既了解辖区外流已婚育龄妇女孕情,同时督促早孕妇女在孕13周前回户籍地进行早孕建册、围产保健建册和高危筛查,定期电话追访督促产检,有效落实了孕前优先和孕后系统管理,2016年,全县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为97.73%。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外出待孕人群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管理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洪敏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文学副局长作为你所提建议办理的责任领导,具体负责办理工作。我局根据你所提的建议,结合卫生计生改革工作,结合全市提出的孕产妇零死亡的目标,先后召开了4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专题工作会,要求各村计生服务人员、乡村医进一步落实对育龄妇女优生知识和国家优生服务政策的宣传,使育龄妇女和婚前人员自接受和主动参加孕前优生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同时落实电话随访、上门随访等措施,引导和督促外出待孕人群参加流入地的孕前优生检查,进一步落实孕前优生措施,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计生人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实行了孕产妇管理工作周报制度,落实了育龄妇女、孕产妇的管理的各项措施,对外出待孕人群进行电话随访措施,使外出待孕人群接受了优生知识,主动参加或接受流入地的优生服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流动待孕人群和孕产妇(含流出和流入)管理是我县孕产妇健康管理的薄弱环节,下一步,石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进一步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强化对流动待孕人群的健康教育、电话随访、健康体检等措施,进一步动员县、乡、村计生服务人员加强对流动待孕人群和孕产妇系统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优生政策及婚前医学检查制度,有效控制出生缺陷的发生。
在此,衷心感谢你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毕新林 联系电话:67785176)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