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A类
石卫计办复〔2017〕12号 签发:洪敏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对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
答 复
汪元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省医保卡在石林使用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医疗保险中心执行的是昆明市市级统筹的医保政策,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与石林县医疗保险中心签订《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开通昆明市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的刷卡结算业务,持有昆明市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刷卡就医。省级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的开展不在石林县医疗保险中心的全县范围内。
石林县目前有1家定点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石林天奇医院)和13家定点连锁药店已开通省、市医保结算系统,其余12家定点医院和30家定点药店暂未开通省级医保结算系统,开通率达25%,我县唯一一家二级甲等医院—石林县人民医院尚未开通省医保结算系统。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积极与县人社局联系,梳理我县尚未开通省级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并建议尚未开通省级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积极向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开通省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目前石林县人民医院已向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开通省医疗保险结算系统。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对接,确保县人民医院及时开通行省医疗保险结算系统。下步工作中,我局也将继续加强与县人社局协同联动,建议其余11家定点医院和30家定点药店开通省级医保结算系统,提高开通率,为西南林业大学石林校区师生提供就近就便的医疗服务。同时,我局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石林将得到更好的发展。
(联系人:赵永钢 联系电话:67793763)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 8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