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唐志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散装酒市场的建议》第96号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散装酒生产企业3家(持有生产许可证),家庭散装酒小作坊23家。
二、建议办理情况
接到政协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96号)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
一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深入调查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与政协委员面对面的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
二是加强石林散装酒食品安全监管,对全县散装酒家庭小作坊生产开展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督促整改。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喝上“放心酒”。
四是开展散装酒抽检工作。在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支持下,我局开展对家庭散装酒小作坊抽检工作,共抽检23户。
五是白酒属国家限制产业,不得办理许可证和小作坊备案登记证。我局制定下发石市监〔2017〕40号:规范散装白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是散装白酒加工经营者。各市场监管所办理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卡、营业执照,由经营者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散装白酒检验合格证明;
2是散装白酒销售经营者。各市场监管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由经营者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散装白酒检验合格证明、散装白酒供货商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散装白酒进销货台帐登记;
3是餐饮服务中销售散装白酒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索取散装白酒供货商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散装白酒检验合格证明、散装白酒进销货台帐登记.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继续加强石林散装酒食品安全监管,紧紧围绕 “重党建、严监管、促规范、保安全、谋发展”基本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着力建立有效食品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二是积极协调散装酒生产企业,自行依法成立石林散装酒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抽检计划,继续加大力度对家庭散装酒加工者开展散装抽检,积极主动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对散装白酒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中销售散装白酒者督促其索证索票,确保散装酒食品安全。
四是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加大对石林散装酒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五是监管者执法人员要树立“食品安全永运在路上”的工作理念,食品经营者将“食品安全无小事”作为经营理念。
最后感谢您对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张 禄 联系电话:0871-67796815;潘桥贵 联系电话: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