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13号提案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13号提案的答复
赵志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饭桌卫生、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指示,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抓重点,破难点,保障了全县各族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生的健康更是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心,学校周围小饭桌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是群体性的安全问题。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学生家长工作之余无法照顾学生的饮食,学习的辅导,小饭桌的出现帮大部门家长解决了这一实际问题。
一、基本情况
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第013号)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代表建议的具体内容,找准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办理人员,于6月26日开展调研,7月13日与代表面商,讨论工作落实情况,8月15日前答复县人大代表本人。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摸底排查。收到建议后,我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及时与县教育局取得联系,对县城内鹿阜中学、民族小学、紫玉小学、鹿阜小学四所学校周边着手,对校园周边小饭桌进行摸底。此次摸底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共查到正在经营的24家小饭桌,明确掌握了小饭桌的名称、经营者、就餐人数。
(二)规范操作。检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大部分小饭桌经营者对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熟悉,没有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没有记录台账,未索取供货商资质,未进行食品留样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指导,要求其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进货台账、餐具消毒等,排查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查验证照。我局执法人员对24家校园周边小饭桌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进行查验,发现24家均无法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对无法提供证照的小饭桌经营者,有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及时办理相关证照,没有办证条件的采取规劝停业、停业整顿措施。对校园周边“小饭桌”进行了全方位的清理,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加大监管力度。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饭桌”的监管力度,对出现问题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取缔;
(二)加大规范力度。对存在是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饭桌”进行规范,对操作不规范的进行指导,并将“小饭桌”从业人员纳入食品安全培训范围;
(三)督促完善相关证照。责令有条件的“小饭桌”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对整治后,无法达到办证条件的,将采取措施进行取缔。
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王世云 联系电话: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