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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709-037640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02 14:59
名 称: 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5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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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02 14:59 浏览次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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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52号建议的答复


徐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南小村村小组旧村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南大村村委会,南小村属于山区,海拔1833.00米,年平均气温15.60℃,年降水量957.60毫米,适宜种植烤烟、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310.05亩,其中人均耕地0.67亩;有林地1007.50亩。有农户321户,有乡村人口1206人,其中农业人口512人,劳动力785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495人。201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473.5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00.00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没有更多的收入来源,导致没有建房能力,村内许多农户住房因建筑年代长久,显得破旧杂乱,同时因村内道路狭窄,给群众带来交通生产生活方面不便,主要涉及30余户的,亟须建设改善。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对整村的现状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并对该村的初步规划设计做出了预算,积极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接,争取立项。

三、 下步工作方向

尊敬的徐永春代表,感谢您对大可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有您及广大有识之士的支持和帮助,大可乡的发展将会更好。

(联系人:赵云波       联系电话:15969465426)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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