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45号建议的答复
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45号建议的答复
徐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盖山头上村小组彩钢瓦球场、待客处》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南大村村委会,山头上属于山区,海拔1833.00米,年平均气温15.60℃,年降水量957.60毫米,适宜种植烤烟、玉米、花椒等农作物。有耕地170.05亩,有林地201.50亩。有农户25户,有乡村人口85人,其中农业人口50人,劳动力45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51人。201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473.5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00.00元。村子比较偏远,山高路险,村内没有公共的娱乐设施,待客处,停车、红白喜事、开群众会等集体活动带来不便。亟需建设一个集体活动室。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现在已经对山头上的集体活动室进行了选址,选址符合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完成建设实施方案及其预算。
三、 下步工作方向
尊敬的徐永春代表,感谢您对大可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有您及广大有识之士的支持和帮助,大可乡的发展将会更好。
(联系人:赵云波 联系电话:15969465426)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