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39号建议的答复
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39号建议的答复
徐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大村村委会夜间照明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南大村村委会,属于山区。国土面积10.88平方公里,海拔1833.00米,年平均气温15.60℃,年降水量957.60毫米,适宜种植烤烟、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1870.05亩,其中人均耕地0.67亩;有林地8854.50亩。全村辖7个村民小组,有农户749户,有乡村人口2712人,其中农业人口2712人,劳动力1985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630人。2015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473.5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00.00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整个村物资生活条件比较优越,但在精神生活方面还需提高,薄弱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待改善,才能使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融为一体,以彰显南大村人民的阳光生活。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已经立项并起获得了上级部门的批准,将计划在九月初开始进行施工。
三、 下步工作方向
尊敬的徐永春代表,感谢您对大可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有您及广大有识之士的支持和帮助,大可乡的发展将会更好。
(联系人:赵云波 联系电话:15969465426)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