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34号建议的答复
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34号建议的答复
徐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大村村委会公厕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南大村村委会,属于山区。国土面积10.88平方公里,海拔1833.00米,年平均气温15.60℃,年降水量957.60毫米,适宜种植烤烟、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1870.05亩,其中人均耕地0.67亩;有林地8854.50亩。全村辖7个村民小组,有农户749户,有乡村人口2712人,其中农业人口2712人,劳动力1985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630人。2015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473.5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00.00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整个村物资生活条件比较优越,但缺少优越的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尤其环境卫生设施较差,公厕较少。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将以当前的热潮,提升人居环境,改造人民生活为契机,积极向环保部门、城乡规划一体办公室争取项目资金完善环卫设施及配套附属工程。
三、 下步工作方向
尊敬的徐永春代表,感谢您对大可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有您及广大有识之士的支持和帮助,大可乡的发展将会更好。
(联系人:赵云波 联系电话:15969465426)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