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72号建议的答复
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72号建议的答复
詹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岩子脚城乡清洁工程垃圾处理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岩子脚村生产、生活用水不稳定,部分村小组的生活用水未处理,卫生程度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配备能力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多数村小组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公共设施,村集体经济薄弱,无力承担公益事业建设和设施配备;尤其是无统一规范的垃圾堆放点,导致脏乱差现象突出。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将以当前的热潮,提升人居环境,改造人民生活为契机,积极向环保部门、城乡规划一体办公室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垃圾堆放点的规划、环卫设施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三、 下步工作方向
尊敬的詹伟代表,感谢您对大可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有您及广大有识之士的支持和帮助,大可乡的发展将会更好。
(联系人:赵云波 联系电话:159XXXX5426)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